北京钢结构隔层简述钢结构焊接工艺九条
①施焊电源的网路电压波动值应在±5%范围内,超过时应增设专用变压器或稳压装置。
②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编制工艺指导书,焊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。
③对接接头、T形接头、角接接头、十字接头等对接焊缝及组合焊缝应在焊缝的两端设置引弧和引出板;其材料和坡口形式应与焊件相同。引弧和引出的焊缝长度:埋弧焊应大于50mm,手弧焊及气体保护焊应大于20mm。焊接完毕应采用气割切除引弧和引出板,不得用锤击落,并修磨平整。
④角焊缝转角处宜连续绕角施焊,起落弧点距焊缝端部宜大于10mm;角焊缝端部不设引弧和引出板的连续焊缝,起落弧点距焊缝端部宜大于10mm,弧坑应填满。
⑤下雪或下雨时不得露天施焊,构件焊区表面潮湿或冰雪没有清除前不得施焊,风速超过或等于8m/s(CO2,保护焊风速>2m/s),应采取挡风措施,定位焊工应有焊工合格证。
⑥不得在焊道以外的母材表面引弧、熄弧。在吊车梁、吊车桁架及设计上有特殊要求的重要受力构件其承受拉应力区域内,不得焊接临时支架、卡具及吊环等。
⑦多层焊接宜连续施焊,每一层焊道焊完后应及时清理并检查,如发现焊接缺陷应清除后再施焊,焊道层间接头应平缓过渡并错开。
⑧焊缝同一部位返修次数,不宜超过两次,超过二次时,应经焊接技术负责人核准后再进行。
⑨焊缝坡口和间隙超差时,不得采用填加金属块或焊条的方法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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